据央行公众号消息,条法司党支部发表《以高质量金融法治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文章,其中提出,下一步,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紧紧围绕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推动金融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推动《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立法进程,抓紧修订《中国人民法》,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将履职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有效性和行政处罚威慑性,为加强金融监管提供法律保障。三是扎实推动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地见效,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四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持续提升法治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央行法律服务站”等为依托,加强金融法治宣传
2024论坛将于6月19日至6月20日在上海举办。6月4日,上海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五届论坛有关情况。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王利在发布会上透露,6月19日上午,证监会主席吴清将出席论坛开幕式暨全体大会,并围绕“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增长”发表主题演讲。6月19日下午,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和上交所理事长邱勇将围绕“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发表主题演讲。
2024陆家嘴论坛期间,证监会将发布资本市场相关政策举措。王利表示,证监会还将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立资本市场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的协同工作机制,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
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做好风险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重点任务其中提出,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是新能源消纳的重要保障,需要与新能源发展统筹推进。
《通知》明确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4项重点任务。
国资委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着力强化产业引领。不断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结构,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推进现代产业链建设,充分发挥主体支撑与融通带动作用,积极搭建合作交流对接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加强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在产业、资本、技术、采购与招投标等领域的合作,引领带动民营和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重点工作指出,一是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二是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三是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四是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
截至6月3日,全国已有超70城表态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收旧换新”。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国企收旧换新”模式下,已有城市取得一定效果。4月底,南京提出“以旧换新”,截至5月20日,新房项目案场累计来访约2230组,缴纳新房意向认筹金的换房人515组,52组客户确认成交;从新房销售数据上看,根据中指数据,南京新房认购套数连续两周环比增长,上周认购达1117套,市场有所回温。
6月4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陆家嘴论坛有关情况。上海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周小全在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上海将从金融管道式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推进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
一是进一步“互联互通”,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国际再保险中心能级,创新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期货期权品种,不断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对标对表”,对接CPTPP、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在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自贸区离岸债券发展等方面参与地方立法,研究推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服务企业“走出去”行动方案,稳妥发展跨境金融、离岸金融,提升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能力。三是进一步“增量提质”,修订《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提升金融中心法治化水平。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沪业务范围,全面落实国民待遇,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和国际组织来沪展业。
公告,公司拟与单位A签订“某型惯导装置”产品的《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金额1.04亿元(为含税暂定价,最终价格待后续依据装备部下达的谈判措施,完成谈判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价格进行追溯),并于2024年内完成交付。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智数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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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送达的《成交通知书》,项目名称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院商都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包件三),项目预计成交金额5.3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3%。
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简称“中车山东风电”)的中标信息,被确认为风电设备电缆组件-铝合金电缆的第一中标供应商。该订单属于公司首次在风电领域与央企进行的业务合作,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随着后续双方进一步深入合作,将为公司未来风电电缆业务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称,5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发布《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决定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等实施出口管制。受该公告影响,涉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公司股价普涨。截至目前,公司拥有36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能,在后续出口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该公告相关规定。
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对广东省惠州市100MWp综合智慧零碳电站项目进行投资,项目总投资3.52亿元;拟对福建省南平市200MWp综合智慧零碳电站项目进行投资,项目总投资6.67亿元;拟对海南琼山40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进行投资,项目总投资1.48亿元。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和生态能源公司拟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云南省玉溪红塔区100MWp户用侧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项目总投资3.24亿元。
公告,6月3日,公司收到国家电网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公司被国家电网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6年2月22日期间所有品类在国家电网系统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2年。按照近两年公司在国家电网体系的中标金额和确认收入情况估计,国家电网的处罚会在未来4—5年内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下降约33亿元。公司将通过积极开拓新市场、研发新产品、降本增效等方式,降低此次事件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公告,为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提升在河北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节能国投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投”)100%股权,并以北京国投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当地风电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交易金额1.55亿元。
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的控股子公司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玻璃酸钠滴眼液适用于角结膜上皮损伤。
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中标江苏阜宁250MW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6.75亿元。
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中美华东”)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由中美华东申报的注射用HDM2005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轻盐集团”)于6月3日至6月4日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增持均价5.65元/股,增持金额282.6万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轻盐集团拟自此次增持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含此次增持)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
公告,公司子公司哈药生物承接公司(简称“EPO”)产品的制造,根据公司规划,拟对哈药生物原液真核车间、制剂车间的EPO产线进行扩产、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265.2万元。公司子公司三精制药承接公司口服液产品的制造,根据公司规划,拟对三精制药三车间口服液(保健食品)生产线进行扩产改造,项目规划建设预计投资总额770万元。
公告,公司拟收购子公司上海中软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软”)的全部自然人股东股权,即采用分期支付方式以不超过1112.28万元的价格,收购上海中软合计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中软100%股权。公司拟收购子公司南京中软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中软”)全部自然人股东股权,即采用分期支付方式以不超过780.49万元的价格,收购南京中软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南京中软100%股权。上述收购有利于公司统筹税务业务,重置资源配置,完善税务产业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