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用“行业惯例”骗钱 超6亿影视投资诈骗震惊全国W体育平台入口

发布时间:2024-02-02 20:1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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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溢价购买电影投资份额,这种行业里的常规行为,竟然与刑事诈骗只有一线之隔?

  “受骗者超过3000人,犯罪团伙预计有150多人,涉案金额超6亿元。”负责案件侦破的兰州市公安局民警庞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场震惊全国的影视投资诈骗案(“817”影视投资诈骗案)涉及12部电影,还让影片背后的众多明星,如郭富城、杨千嬅、舒淇、宋佳、朱亚文等人,以及华策影视、中影寰亚、慈文传媒等上市公司受到影响。

  作为权威媒体机构,《每日经济新闻》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起对“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的收集工作,希望能更广泛地寻找到在上述影视投资中的受骗人员。

  “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很多人最初以为是犯罪团伙冒名4家影视公司行骗。”庞杰称,实际上,犯罪团伙的确购买了12部电影的投资份额(用于作案)。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诸多知名影片在电影上映前,主司就已通过溢价转让份额的方式回收了成本。但电影投资份额,一旦被包装成投资理财产品分销给“散户”,就值得警惕了。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则通告称,包括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毫米文化)等在内的四家公司,利用《梵高计划》《麦路人》《诗人》《痞子爱人》等12部电影实施影视投资诈骗。该案件已于2022年侦破,因被害人数量众多,且遍布全国,现再次面向社会征集线索。

  庞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告中的李某某是涉案公司的股东之一,1990年生人。其他几个主案嫌犯的年龄也都不大,80后。他们都在影视公司工作过,对电影制作、宣发十分了解。”

  回忆起三年前的“投资失败”,痛苦的画面又浮现在50多岁的张鑫华(化名)眼前。

  “2021年芒种(6月5日),是我此生最黑暗的日子。先前宣传保底7亿元票房的《诗人》,上映当天票房才50多万元。那晚,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连方向都分不清”

  这对她而言,不仅是重大的经济损失,还是一次“社会性死亡”。在采访中,张鑫华反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定要把我匿名,甚至连我姓什么都不要透露。兰州圈子小,我是一个有体面工作的中年人,还踩了这个坑,真的特别丢人。”

  “以小博大,把握住难得的致富机会。”抱着这样的心理,张鑫华在2020年3月加了一个“荐股老师”的微信。据张鑫华回忆,“我通过一家官方网站看到了荐股链接,可添加到老师,最开始是一对一讲解,后来建了微信群,群里大概有100多人。老师每天在群里发直播讲股票,大家也都聊炒股心得。一段时间后,老师把另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拉进来,刚开始那个人也谈股票,后来某天他给大家介绍,现在有个新型的投资项目电影投资”。

  “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喜欢文艺片,当骗子在群里力荐《诗人》时,我看到还是我喜欢的演员宋佳和朱亚文主演的。”为此,张鑫华还专门做了功课,《诗人》在国家电影局官网能查到备案,而向她出售份额的八毫米文化也确实是该影片的出品方之一。“导演还专门为我们的微信群录制了视频,向我们问好,并介绍了电影进度。”张鑫华回忆道,她不清楚那个视频是后期技术合成,还是导演真的为他们群录制了视频,反正当时他们是相信了。

  “骗子在群里不停地烘托气氛,群里的人也都在抢份额,让我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张鑫华说,在这样的气氛下,从心动到线余天,“后来他们还给我打电话说,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又有份额出来了,你要不要?我说我一次性投了那么多,实在是没钱了。其实,我是位单身妈妈,这笔钱是我上班辛辛苦苦攒下来的,是我一辈子的积蓄”。

  与电信诈骗拿到钱就“人去楼空”的情况不同,张鑫华的投资流程,看上去非常正常。“先交订金,再付尾款,他们再把正规合同打印出来,合同上还打印了投资金额。”张鑫华说道。

  庞杰称,预计有3000多位受害者,在警方已触达的受害者里,个人被骗金额最高达700多万元,大部分在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之间,而且50岁以上的人居多。这些人平时也会投资理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很多人拿出的是自己的养老金,年龄最大的受骗者80多岁。

  猫眼专业版显示,《诗人》上映首日票房为56.7万元,累计票房仅101.9万元,片方分账票房为34.2万元。面对这样的结果,张鑫华无法接受,“看到这个数字,犹如五雷轰顶,我和家人抱头痛哭。6月下旬,我开始向警方求助。7月1日立案。我拿着立案书去了北京,找到八毫米文化讨要说法。但他们以电影已上映,是我投资失败为由,并不理会,直到看到了立案书,才答应退 20%的钱,还要求我将合同还给他们,我不同意。我问这家公司的经理李某某,我说我这辈子还能有120万吗?他当时沉默,没有回答我”。最终,张鑫华只拿回了《拳头妈妈》(一般指《出拳吧,妈妈》)的13万元投资款,投资《诗人》的120万元则打水漂了。

  庞杰告诉记者,张鑫华的遭遇,是“817”影视投资诈骗案数千位受害者的共性。

  “犯罪团伙搭建了一个完整的网络平台,在自己的平台上直播,一旦直播结束就再也无法进入,避开了监管。他们还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引擎等大量投流,而微信群、直播间的荐股老师,则是犯罪团伙在全国各地找的推广公司。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与推广公司四六分账,将60%的提成给了推广公司去宣传12部电影,吸引更多个人投资者。受骗者在微信群中看到的很多人抢份额,其实是托儿,犯罪团伙早就布置好了。”庞杰介绍道。

  “2021年6月下旬,我们分局民警接到张鑫华的报案,她花133万元投了两部电影。当时的办案民警认为当中存在诈骗,所以将案件交给我们兰州市公安局侦办。”庞杰表示。

  “817影视投资诈骗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很多人最初以为是犯罪团伙冒名4家影视公司行骗。”庞杰称,“但实际上,团伙在实施诈骗前,专门收购了这4家公司,当中多数成立时间超过十年,而且他们也的确购买了包括《诗人》等在内的12部电影的投资份额”。

  记者通过企查查看到,涉事的4家影视公司,注册资本均超过5000万元。这些“真实”信息,让一切更具迷惑性。进一步查询可以发现,涉案的八毫米文化在2013年、2019年均进行过多次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

  “在向个人投资者的游说过程中,犯罪团伙称投资至少能获得两三倍的回报。”庞杰表示。

  犯罪团伙从3000多名个人投资者手中汇集的超6亿元去哪里了?这是公众关心的重点。记者了解到,该案办理2年多,截至目前才进入移送起诉环节。

  对此,兰州市公安局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因该案发案时间长、隐蔽性强,绝大多数受害人都是在发案后近两年时间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从2019年至2021年间,涉案资金大部分被犯罪嫌疑人用于诈骗、吸粉团伙租赁写字楼运营及日常开销,一小部分用于购买电影收益权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剩余部分作为犯罪团伙非法获利,且涉案资金经过近500个账户流转后,被嫌疑人挥霍。

  据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贺小东介绍,表面上看,受害人钱款都进入了犯罪嫌疑人开办的电影公司对公账户,但实际上,警方对整个资金进行了溯源后发现,钱款进入对公账户以后,又进入他人账户,经过三到五级的洗转,最终流入了嫌疑人用他人名字办理的银行卡中。该案还有电信诈骗的资金洗转手段,这也给该案以诈骗案办理提供了依据。

  在谈及“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与一般影视投资合同纠纷有何区别和特点时,贺小东介绍说,犯罪集团利用了电影市场的制度缝隙、电影份额转手买卖中的乱象土壤,购买电影份额作为犯罪工具,掩盖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电信诈骗、线上吸粉的手段诱骗受害人,以电诈案件的洗转手段洗转赃款,使该案隐蔽性、危害性和影响性远远大于传统案件,是一种新手段,是变异升级的混合型案件”。

  披着合法的外衣,有着资深影视从业经历,又从正规片方处买了少量的投资份额这一系列操作,让很多拿着“投资转让协议”的受害者有苦说不出。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八毫米文化称《麦路人》项目制作总成本为2.2亿元。江苏乔先生以110万元的价格,投资受让本项目总投资额0.5%的份额,对应相应份额的收益权。电影上映后,他得到约4.2万元票房收益。乔先生认为八毫米文化存在欺诈,要求退回“投资”钱款,起诉至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乔先生的起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到,上述12部电影部分已经上映,但票房均“少得可怜”。除《诗人》票房仅101.9万元外,《出拳吧,妈妈》票房398.7万元,片方分账票房137.7万元;《麦路人》票房1803.1万元,片方分账票房598.5万元。

  张鑫华也曾咨询过律师,得到的意见是:“八毫米文化是一家有资质的正规公司,投资转让协议也有效,属于合同纠纷。”

  “底层合同”是制作一部电影线”影视投资诈骗案的难点。12部电影的份额经层层转手,电影制作成本究竟被抬高了多少?外界根本无法知晓。

  “我们在北京花了一两个月时间,给负责12部影片的发行公司做工作,最终获取到真实投资成本。”庞杰说,以《麦路人》为例,转手到八毫米文化已是第六手,八毫米文化用400万元买了该片10%的份额,但向投资人谎称制作总成本为2.2亿元,最后他们仅通过这部影片就获取了两千多万元,赚的有一千多万元。

  在张鑫华报案后,警方出动150人的警力,分散到全国近10个地方侦破。据庞杰介绍,4家涉案公司的作案时间大概仅有1年半,从2019年9月开始作案到2020年全年,2021年上半年就很少了,“因为电影上映后票房太差,很多人都找他们要说法。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本来已经准备收手不干了”。

  电影一旦被当成金融产品,就会出现所谓的“想象空间很大”。人人都做美梦,万一投的是《战狼2》和《你好,李焕英》呢?可能就一夜暴富了。

  影视制片人刘飞君(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忆称,2011年,《失恋33天》上映,其投资回报率达到11倍,向业内展示了电影投资可以“以小博大”。普通人参与电影投资大概始于七八年前,“但其实,大家只是从观众的滤镜里看电影,并不知道电影背后的市场逻辑,电影的真实成本核算并不公开”。

  电影《大轰炸》就是典型的将投资份额包装成金融产品销售给散户的案例,被业内称为“大欺诈”。而与该片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快鹿系”,在2018年9月被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受审。

  “这些年来,频频有电影被怀疑欺骗个人投资者,但多数难以立案,均以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庞杰说。

  “817”影视投资诈骗案,又一次将电影投资的“溢价游戏”与金融诈骗的一线之隔摆上台面。多位受访者向记者表示,电影投资层层溢价,此前在行业内处于模糊地带,“我们以前往往认为,票房扑街就是电影投资失败,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让大家开始思考,这当中可能存在犯罪。” “电影出品方将持有的份额溢价销售,以降低自身风险。这是电影投资的惯例,可以说90%以上的项目都会这样。”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出品方其实根本不在乎电影上映后的票房,“因为他们通过溢价转让份额已经回本甚至赚到钱了”。

  一位国内大型电影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揭露了电影投资份额的内幕规则:越晚加投,份额转让的溢价越高,后续参投方风险越大;对于有票房保障的优质项目,主控方往往给参投方约定的是固定投资回报,钱非常少,“投资回报率等同于银行定期存款的年利率”;而对于具有较大风险的项目,主控方则给参投方约定“按票房来计算回报”,且往往会捆绑多个项目进行投资。

  “所以,即便是与第一出品方对接,影片的真实制作成本和投资人获取的份额到底溢价多少,也并不清晰。”上述电影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电影产业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助力,电影制作需要融资,但其成本不透明则给犯罪分子留出了打擦边球的空隙。

  针对此类新型的电影投资诈骗,兰州警方提醒,很多人对电影的拍摄及商业运作模式完全不懂,仅凭借影视公司项目宣传资料,电影海报以及口头承诺的高额回报便签订投资协议,必然存在极大被骗风险。而且正规的电影投资,几乎不会对个体转让收益。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影视公司的名义,把电影份额从制作方那里买下来,再卖到个人手里的时候,已经转了好几手了,层层加码,个人是不可能赚到钱的,一定要禁得住高额收益的诱惑,克制内心贪念。

  编剧夏合欢(化名)认为,一方面普通人尽量别投影视项目,风险太大,不要去投一些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另一方面,影视制作方应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主动公开相关制作等信息,“影视投资应该让大家清楚地知晓其中存在的风险,在投融资环节,让投资方审慎参与”。(实习生蒋英培对本文亦有贡献)

  “电影行业中,无论是影视投资中的高溢价,还是投资份额的多层流转,都是业内常态。”这是采访中众多影视从业者向我们表达的观点。

  高溢价和高周转,必将带来高风险,当“雪球”越滚越大,最晚入局的投资者无疑风险最大,甚至成为“接盘侠”。这也是不少资深电影人一直以来向我们诉说的行业隐忧。

  虽然多数情况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没有像“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中以荐股名义“诱导普通人来投资”“虚构电影总成本”,也看似与诈骗无关,但不足够清晰的“游戏规则”,会给投资者带来多大的心理阴影面积?

  电影产业要想做大做强,投融资来源也不该是只有几家熟悉的电影公司投资。因此,面对更加多元的投资主体和投资生态,电影的投融资也有责任适应行业的新变化。无论是面对专业的电影投资资金,还是不熟悉行业的外部资金,都应该形成一个更明确的共识,推动影视投融资不断朝着行业的规范化迈进。

  如果您也是“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中影视项目的投资者,请与《每日经济新闻》联系,我们将与兰州市公安局一起,最大限度地为大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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